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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无责也要赔钱跑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傅周艳

  【金陵晚报报道】随着10月1日的临近,围绕交强险的话题又开始逐渐增多。这不,最近就有不少南京车主都向记者抱怨,交强险理赔起来太麻烦。“都说交强险的出炉,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车主利益,可一旦发生事故,怎么觉得理赔起来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呢?”

  记者从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统一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交强险理赔开始暴露出种种“尴尬”。

  无责赔偿,被撞也要赔钱

  9月10日,市民刘小姐驾着自己的宝来车在大明路上行驶,不幸被一辆黑色帕萨特追尾,幸好宝来和帕萨特都只是保险杠略有损伤。

  经现场交警的责任认定,帕萨特车主要负全责,刘小姐不负任何责任。按照以前的商业三责险,在保险公司定过损之后,刘小姐就可以直接开车去修理厂修车了,可刘小姐却发现,由于自己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理赔起来反而没有那么简单了。

  帕萨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派了定损员进行现场查勘,宝来车的损失金额确定为300元,而帕萨特的损失金额则为400元。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刘小姐必须打电话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同时到场,因为根据交强险无责也赔的特点,她也应该赔给帕萨特车主400元。

  “对方只要赔300元,我一点责任也没有,还要赔400元?”刘小姐感到很郁闷:自己属于被撞的车,不仅要和肇事车辆一样经过报案、申请理赔的种种程序,还要承担多出一笔的出险记录,显然不划算。

  责任不明,怎么赔有异议

  9月19日晚,一辆江铃全顺面包车在清凉门大街直线行驶,和一辆外地牌照的蓝色轻客相撞。车主尹先生表示,自己正常行驶,对方却在不打方向灯的情况下变向,导致两车发生交通事故。

  看到两方各有损伤,现场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并认为,“双方车损按照《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的查勘结果表明,全顺面包车右前侧受损,损失确定为713元。外地牌照的轻客碰撞严重,损失初步定为3000多元。

  修车后,尹先生拿着发票和事故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却遇到了麻烦。理赔工作人员表示,这份事故认定书中,并没有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无法确定责任的话,不知道按什么标准赔。

  尹先生很是困惑,对方车辆是外地车,早就离开南京,自己不可能再去找交警重新开认定书。三番四次去保险公司理论后,考虑到尹先生的损失较小,而且对方车辆确实不方便找到,保险公司终于赔了尹先生713元。

  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很“头疼”

  运行了50多天后的交强险,让保险公司也直呼理赔很头疼。

  一位车险部负责人不无担忧地说,由于目前交强险理赔还不算多,大部分车主还尚未购买交强险,所以无责赔偿的问题还没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但随着“磨合期”的结束,车主都将购买交强险,这种头疼的“尴尬”将尤为突出。

  “实际上,车主目前的烦恼还不止如此,即使无责,还要为肇事车辆奔波索赔也倒罢了。由于没有统一标准,各保险公司在执行时标准也不一样,这样给车主带来了更大的烦恼。”中华联合南京客服中心外勤主管吴铁刚表示,就以财产损失为例,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无责财产赔偿限额为400元(即2000元×20%),可有些公司是按照400元的最高赔偿限额来赔,有的公司赔偿时以实际损失的20%为限额,还有些公司压根就不赔,使得目前南京交强险的理赔混乱。

  据悉,这种混乱的局面给车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不少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不得不投诉至保险监管部门。

  业内呼吁实现简易理赔

  如何解决交强险理赔中出现的无责赔偿问题?中华联合、太平洋保险、天安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南京也可以先向北京、浙江学习,实行简易理赔制度,不过这种做法需要行业内所有公司的参与。

  7月1日交强险制度实施之初,北京车险业提供了一个过渡期的权宜之计,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和中华联合等保险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就这种“尴尬”达成临时协议——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可先垫付400元无责赔偿。

  中华联合江苏分公司客服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南京的保险公司也能达成这样的一致: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替客户“跑腿”。无责车主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不需到处奔波,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双方的查勘、定损和赔偿,并且垫付不高于400元的无责赔偿,之后向无责方的投保公司追索。

  “或者效仿浙江,在保险公司之间实行互免。”该负责人表示,在交强险运行之初,浙江省则实行了保险公司之间互相免赔的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无责车主不需要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面,而400元为限的财产损失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代为赔付。“这样一来,各家保险公司之间都互有增减,总量上也能够维持平衡。”

  除了中华联合之外,太保、天安等财险公司的相关人士也有相同的看法。天安保险的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能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南京所有公司都能参与进来,这样才能解决这种头疼的“尴尬”。

  投保提醒下月检查交强险

  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已经在全国统一施行,目前,3个月的缓冲期已经接近尾声。记者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交警将开始检查交强险。

  目前车主投保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均未投保,也就是并没有购买保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暂扣未投保的机动车辆,责令其购买交强险后,还要处应缴保险费两倍的罚款。二是在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了商业险还没有到期的,这部分车主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到期后就要投保交强险。三是7月1日之前已经签发、但起保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商业三责险,投保人应在10月1日前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变更手续,投保交强险。

  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如果你投保了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责险尚未到期,却没有随车带交强险标志和保单,那交警也要暂扣车辆,车主凭着保单来提车,而且还要罚款。

  (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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