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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拒绝公开房价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李坚

  针对8位省人大代表提出公开房屋成本价的建议,广东省建设厅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这一否决激起了网民的强烈质疑。(本报9月25日A7版)。

  经济学上有一个建立在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的投资收益均衡理论,它说的是,各个投资领域中的等量资本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和周转速度不同,它们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是不同的,因而一开始利润率也是不同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低收益率的资金自然要向高收益率投资领域转移,之后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会形成最后一般性利润率,从而使利润均衡化为平均利润。

  就目前房地产价格上涨情况而言,从表面上看,房地产商的利润水平一定是在大幅度增长,也就是说投资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一直是随着房价的增高而增加,从而使投资房地产业的收益率要远大于其他领域的投资收益率。果真如此,那么无疑就会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甚至会诱使市场上所有资金都参与到房地产市场的经营开发中来,而如此一来,无疑也就会产生大量的楼盘积压,房价自然也就会随之降下来。而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未出现。这说明,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资金利润收益,并不会比其他行业的投资收益率高出太多。由此就产生一个问题:房产价格如此疯长,涨价部分究竟落到了谁的腰包?

  我们知道,房产价格是由土地成本,设计、人工、原材料、销售成本,房地产商利润构成。在这个房价构成里,设计、人工、原材料、销售等成本一般变化不大,变化大的是利润和土地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房产价格上涨,那么地产商利润就会增加,商人出于逐利的本能,就会有更多的房地产商加入到土地竞买的行列中,就会疯狂地在有政府主持的土地拍卖会上购买土地使用权。这就会使土地价格随之上涨,而且这种上涨也同时压缩了房地产商的利润上涨空间,使房地产商的绝对利润尽管也会增加,但其利润率水平变化并不会很大。也就是说,归根到底,房地产价格越高,该价格中的土地成本所占的份额就越大,土地出让价格就越高,地方政府“获利”越多。这一点其实从有关部门一再提高征用土地费用水平中有所显现。

  于是我们知道,如果将房地产价格中占非常高比例的土地成本公布于众,那么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责任,自然就会落到地方政府身上,而相关政府部门显然是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的。这也就是政府部门要找出种种借口拒绝公开房价成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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