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占地两年不动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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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0:04 新华网 |
甘肃省将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的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将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按照这个省新近出台的有关规定,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 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记者屠国玺)新华社兰州9月25日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