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长城不是私产,京冀不该只“争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1:21 新华网

  据《新京报》25日文章,近日,负责司马台长城管理的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长城管理处,和负责金山岭长城管理的河北省滦平县金山岭长城管理处,因一段长城的管辖权再次发生纠纷。新华社9月23日报道,这段长城管辖权之争已有多年,严重影响了这段长城的保护、修缮工作。

  金山岭长城是1988年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地是河北省滦平县。国家文

物局出版的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介绍上写着:金山岭长城西起龙峪口,东止望京楼。所以,金山岭管辖范围应从龙峪口到望京楼。而司马台长城在2001年被确定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范围是“以司马台水库为中心,向东西延伸5400米”。如果按照这个界定,双方必然产生管理重叠段。这是出于疏忽吗?不是的。国家文物局文保司司长顾玉才表示:“我们无权对这段长城作出划定。因为这事已经涉及行政划界”。

  对行政划定这样的大事,国家文物局确实无权介入。可是,假如长城管辖权长期无法厘清,这段长城就不修缮、任其颓败下去吗?当然不能,长城是需要保护的。

  司马台、金山岭两长城本来就是紧密连接的同一段长城,双方争执不下的那段由于其特殊的价值而备受游客青睐,谁能得到这段景点,谁的收益自然大增。正因为此,争夺管辖权,实际上就是在争夺经济利益。而只要是利益之争,争的也就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这也可以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下解决。

  由此看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不仅符合法规,在当前归宿难断的情况下,还能比较公平地照顾到双方的利益诉求,谁也没法独占利益;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处理办法能够尽快解决争议不断的困局,尽快启动修缮工作,有利于长城的保护。而这一点,无疑也是最紧迫的。

  当年戚继光率兵重修长城时,面对的是“高不足以拒,踱羊,露众乘墙,不蔽风日”的城垣,如今,那一段有争议的长城显然与当时的情况一样糟糕。它的保护和修缮已刻不容缓。清代礼部尚书张英写的一首家诗,“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以劝慰家人不要与邻人争那三尺之地,迄今仍是一段佳话。面对祖宗留下的遗产,今人还要多一点张英的大度。毕竟,长城是北京的、河北的,但更是民族的、世界的,它穿越千年、纵横万里,相对这一馈赠的丰厚,所有看似不可或缺的利益都是暂时的。当事双方又怎能一味落入利益的窠臼呢?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专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