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设部昨正式颁布整体厨房和卫生间标准 厨房不应小于4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2:3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您家遇到过老人或病人晕倒在卫生间,家人在外面因为打不开门而干着急的事吗?今后,遇到这类紧急情况,您可以从外面直接打开卫生间的门了。因为,从10月1日起,建设部要求整体卫浴间(即卫生间)应有在应急时可从外面开启的门。

  昨日,建设部正式颁布《住宅整体厨房》和《住宅整体卫浴间》行业标准,这两项标准分别于2006年6月1日和200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

会秘书长林润泉介绍,两个标准对厨卫建筑空间的标准化提出了要求,解决了目前住宅建设中平面类型繁杂的问题。其中,推荐采用的厨房平面形式有22种,卫生间为18种。

  厨房的长、短边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8。厨房使用面积最小不应小于4平方米,厨房布置形式分为I型、L型、II型、U型。

  记者在《住宅整体卫浴间》行业标准中看到,其使用要求中规定,卫浴间应有在应急时可从外面开启的门,应能通风换气;洗浴可供冷、热水,并有淋浴器;洗面器也可供冷、热水,并备有镜子。卫浴间地面还要求安装地漏,并应防滑和便于清洗,地漏必须具备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毫米。另外,卫浴间宜有更换衣物必需的空间,除电器设备自带开关外,外设开关不应置于卫浴间内。而排水管道的布置,则要求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并应为隐蔽工程。

  (《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