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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万元能买一条人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6:53 温州新闻网

  河南永城市顺和乡高双庙村村民闫景立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婆郭爱兰从工商所里回来后,竟喝农药死了。(9月19日大河网)

  陕西潼关工商乱收费事件还未能从大众的眼头擦去雾水,今儿河南永城工商粗暴执法逼死了人,事后永城工商“集体失声”,拒绝向媒体透露事情的真相。高双庙村村主任闫景杰介绍,郭爱兰死后,乡里领导告诉他说工商所想通过其做工作,只要闫景立不闹事,就

给5万元。即使“交易成功”,那么5万元能买到一条人命吗?答案只有一个,不能。

  为何“伟大的侯忠良所长”急于花钱摆平此事,我们只能作不切实际的猜测,他绞尽脑汁请出了当地政府出面干预,说明他们的执法行为不可告人,不妨来剥开面纱让大家评一评?

  侯所长一行5人为闫景立夫妇“解忧服务”时,在没有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下收取工商管理费,不由分说地便开了一张400元的票据。请问伟大的所长,你是执的哪一门的法呀?在闫景立夫妇没有办理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前,就向其收取管理费用依据的工商法规哪一条?400元的标准又从何而来?没有出示证件就进行执法,有谁了解你的身份,这是不是“强盗执法”,难道管理就是收费吗?迫不急待要挟闫景立夫妇交出钱来,体现出执法工作中的狂燥,方法过于简单。

  由于闫景立夫妇口袋里只有300元钱,不等去借,侯所长便命令执法人员把厂里仅有的打包机、卡头等工具强行抬到了车上。想拿来就拿,想搬就搬,权力大得吓人,比永城工商局局长的权力还要大。根据工商法规的规定,暂扣无照经营工具和物资,必须经过县级工商局长的签字才能扣押,侯所长显然没有经过批准就动用了强制措施,局长的权都敢用,真是无法无天。

  有一首歌中唱道,为了生活人们四处奔波。的确,生存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求得生活,这是底线。闫景立夫妇同样是为了生存东挪西借,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办起了一个木板加工厂,在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时,他们夫妇俩也为背上的债务发愁。如此时,管理部门送上真诚的服务,犹如一股暖流感动业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闫景立夫妇宣传工商法规,让他们明白守法经营意义,这也是执法的内容。

  5万元买来的是逼死人命完成“执法指标”、5万元买来的是“强盗执法”,暴露了部门执法理念的偏差,执法方向的失衡,以致走上“血腥执法”的不轨路。中央三申五令不准下达罚款和收费任务,落实到基层很难,希望政府部门以此事件引起高度重视,不能让“指标式执法”越演越烈,要寻找出治理懒惰执法与服务商户的最佳切入点,营造人文执法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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