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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多次缺席会议将被除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21:4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9月26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政协出26日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制度管理。

  26日下午广东省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根据规定,委员一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或者常务委员会委员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委员会议的,将受到提醒;委员一届内累计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常委会委

员一届内累计四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经主席会议同意,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委员或常委资格。

  广东省政协秘书长杨懂说:“出台这项新规定的目的在于解决部分委员责任意识不强、参加会议活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规定还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位委员一届内至少参加一次省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或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政协组织安排的视察或调研、考察等活动;提倡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提出一条有质量的建议,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说:“政协委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履行好政协委员职责,委员职责不是‘副业’。”据他介绍,有的政协委员经常请假不参加政协的会议活动,有的甚至把“政协委员”当花环、当标签,当“挂名委员”,几年来从未参加政协的会议活动,也不撰写提案信息,不发表意见建议,基本没有履行委员职责。

  今年以来,广东省政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管理。在今年初的广东省政协九届十三次常委会上,免去了几名长期不参加省政协会议活动的委员的职务和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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