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省调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3:12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书喜)根据省政府决定,从10月1日起,我省调高17个市区域内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合肥520元;淮北、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5市为500元,蚌埠、滁州、巢湖、宣城、池州、安庆和黄山7市460元;亳州、宿州、阜阳和六安4市430元。

  市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肥5.70元;淮北、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5市5.40元;蚌埠、滁州、巢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7市5.00元;亳州、宿州、阜阳和六安4市4.70元。

  此次调整是我省从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六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与2004年10月1日的第五次调整相比,全省平均增长幅度超过10%%,最高增长达到35%%以上。

  目前我省有数百万农民工,他们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工资水平却明显偏低,部分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拼命压低他们的工资。有调查显示,我省有近50%%的民工,其最低小时工资达不到应有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会议决定,加大收入分配调整,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广大劳动者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调整后受益最大的将是中低层收入者,这将有利于缓解收入差距。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员介绍,本次调整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市辖县(含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距较大的,可选择比本市低一类的标准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