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 我可否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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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4:05 大河网-河南日报 |
编辑同志: 我妻子于2004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请问:我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 读者王军王军同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本案中,你妻子已经离家出走两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你的妻子应诉。⑩4 新野县人民法院宋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