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值得借鉴的“育子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4:05 大河网-河南日报

  面对不断上升的离婚率,新加坡出台了一项保护孩子的规定:凡是要求离婚的有子女夫妇,必须首先向当地家事法庭提交一份详尽规划孩子未来的规划书,人们称之为“育子方案”。这种以法律文件形式约束父母离婚后承担起对孩子抚养责任的做法,值得称道。

  新加坡这种离婚“育子方案”内容非常具体,其中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如何行使,孩子将入读哪一种、哪一座幼儿园和学校,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教育

、经济、探望、辅导等等,还须详细记载孩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健康状况、是否有犯罪记录、吸毒史等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2005年已达178.5万对,这就意味着当年有160万到170万个孩子只能依靠父母一方生活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如果把历年的累计数加起来,将是一个更大的数字,这就带来许多具体问题。若能像新加坡一样,把制订好“育子方案”作为离婚的先决条件,从法律上对孩子抚养提供保障,就会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使他们即便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也能够享受父慈母爱,使学习、生活有充分的保障,进而形成健全的心理,保证他们无忧无虑地成长。制订好“育子方案”,还可以从法律上明确离婚夫妻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因孩子抚养、探视、上学等问题导致的双方矛盾,这对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无疑也具有积极意义。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很显然,我国对离婚夫妻的孩子在法律保护上还是一个弱项,属于粗放型的。从这个角度上讲,新加坡的离婚“育子方案”很值得我们借鉴。⑩4

  侯文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