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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火焚身中美人计 女子劫取他人钱财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4:0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丁后锋 通讯员 钟健

  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用美人计劫取他人钱财后,竟企图以自己曾与当事人有过“约定”为由逃避法律制裁。而法官认为,她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自以为聪明的她精心策划了“玫瑰陷阱”,结果掉进去的却是自己。

  邂逅美女

  2006年5月13日下午3时,浦北县某国有企业职工何波去上班,在经过单位附近的一个小旅馆时,突然发现一个年轻女子正在旅馆柜台前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何波印象中好像见过这个女子。女子主动上前打招呼:“何哥,好久不见,近来可好?”何波一脸迷茫。“我是陶华啊!曾在××娱乐城上班!”

  何波拍着后脑勺顿悟:“是你啊,你比以前更加漂亮了!”“这些天烦死啦,想找个人陪陪我也找不着。”陶华一脸的幽怨之色。何波问:“我给钱你去宾馆开间房,再买点酒,边喝边聊?”何波马上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塞到陶华的手里,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陶华,交待她开好房后给自己打电话。

  一个小时后,何波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江哥,我现在华新宾馆305号房!”何波心中暗喜,直奔华新宾馆。

  何波来到宾馆后,买来两瓶啤酒,两人边喝边调情。“江哥,你把这冬瓜茶喝了解解酒!”陶华把一瓶已打开的冬瓜茶递到何波嘴边,何波一口就喝完了。之后,何波欲火焚身,但陶华还是没完没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快说吧!”“今后要多多关照我,即使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也不能要我负责!”

  “行!”何波回答得很干脆。

  失财过万

  当晚9时,何波醒了过来,感到昏昏沉沉的,自己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不见了,口袋里的几百元现金和手机也不知去向,而此时陶华已经离开了。

  何波后悔不迭,他的金项链价值上万元,就为一次激情负出了。他多次寻找陶华,但陶华好像“人间蒸发”了。7月2日,何波上班途中经过一家发廊,发现陶华竟然在里面洗头。“江哥,好久不见,近来可好?”陶华看见何波后,还是像上次那样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何波震惊之余,赶紧拨打110报警。

  经审讯,陶华交代,她嗜好赌博,输钱后萌生了以色相作诱饵劫取他人钱财的念头,于是,何波成了她的“猎物”。她劫取了何波的项链和手机后窜到广东,低价出售卖了5000多元,但很快又赌输光了。

  难逃制裁

  9月25日,陶华被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陶华却认为,何波对她作过承诺,即使她做了什么错事,也不能要她承担责任,这是她和何波两人你情我愿的事情,法院不能定罪量刑。对此,法官认为,陶华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且是非自诉案件的范畴,因此无论何波作过任何承诺,陶华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何波能否向她提出民事赔偿,法官说,陶华劫取何波钱财,是何波事先不能预见的,陶华以色相诱使何波作出“不要承担责任”的承诺并非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只要何波提出索赔要求,陶华仍然要承担民事责任。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编辑:杨东作者:丁后锋 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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