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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毒气熏倒3名施工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4:31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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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管毒气熏倒3名施工员

  经绍兴警民紧急营救,两人脱险一人遇难

  □本报驻绍兴记者 张明星 文/摄

  早报讯 昨天下午,绍兴市3位工人在污水井下作业时被毒气熏倒,经抢救,其中两人脱离生命危险,另一人不幸死亡。

  当天4时30分,绍兴市越城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位于袍江工业区洋江路与袍中路交叉口的一处6米深的下水道里有施工人员氨气中毒。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消防队员发现,施工人员是从一口直径约为1米的污水井进入下水道的,袍江公安分局的民警正在组织施救人员向下水道输送氧气。

  据目击者介绍,下午4时许,当地永通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人员金某进入污水井内作业时,先被下水管道内的混合有毒气体熏倒,另外两名施工人员发现情况后,先后下井进行营救,也很快被熏倒在污水井内。消防官兵赶到时,金某和其中一名下井营救者已被群众救起,并被送往医院抢救,而另一名下井营救人员则还昏倒在井内。据在场群众称,当时在井下施工的工人和前去营救的施工人员都没有任何保护装备。

  身穿防化服,佩带空气呼吸器的消防队员立即从井口进入下水道,同时打开身上的空气呼吸器瓶阀,以驱散下水道内浓烈的有毒气体,增加井内气体的含氧量。下到狭窄的污水井底后,消防队员又利用导向绳绑住被困人员身体,5分钟后,在公安民警和现场群众的协助下终于将已经重度昏迷的施工人员拉了上来。中毒者随即被送往医院。

  昨晚,记者从医院得知,先期被救上来的两名工人经过紧急抢救后已脱离生命危险,体征稳定,但最后一名被营救上来的人员终因休克时间过长,医院已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施工人员进入窨井和地下管道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绳,戴上防毒面罩,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以避免有毒气体侵入,造成死亡事故。(27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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