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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后 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被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5: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影) 11月15日以后,对于那些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仍不补缴的单位,市残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昨日,市残联向社会通报了这一决定后,部分拖欠单位“迅速”补缴。

  据介绍,从2002年起,凡在我市范围内、未按要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交的部分将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但有少数企事业单位拒缴和故意拖欠这笔基金。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他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的积极性,市残工委于日前作出了“关于对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

  昨日,得知此消息的一些拖欠单位“有些坐不住了”,纷纷打电话咨询有关补缴的具体程序。部分单位还赶到市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大厅补缴。据残疾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副主任杨超介绍,截至下午6时,已经有200多家单位来补缴保障金,累计补缴金额已近40万元。

  据悉,从即日起到11月15日,我市五城区内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均可到市残联一楼服务大厅或地税窗口进行补缴,其中滞纳金部分将按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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