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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欢迎举报新闻单位不正之风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5:55 深圳商报

  今年以来,我市新闻单位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的部署,认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把新闻单位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新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布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受理群众投诉。

  1、举报内容:对我市新闻单位可能存在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之风、违法广

告和新闻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等,公开进行监督和举报。

  2、举报范围:深圳市属、区属新闻单位;中央、省和外地驻深圳新闻机构;以上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3、举报方式:来访、来电、来信和发电子邮件均可。欢迎实名举报、有联系电话的举报,本办公室将认真接听群众投诉,及时做出处理和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密。

  4、受理时间:2006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休息)

  5、投诉电话:0755—83517901、83904160(传真)电子邮箱:83517901@163.com

  6、来访来信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报业集团院内印务楼410室邮编:518009

  深圳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26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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