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有望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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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09 中国青年报 |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李丽)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表示,专门规范政务公开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望今年出台,届时,广大群众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干以胜说,我国的政务公开虽然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法制建设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将以这个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法制建设,有力地推进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地开展。” 据了解,全国31个省(区、市)和36个国务院部门都制定了政务公开规定,其中,11个省(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成为开展政务公开的重要依据。干以胜称,国务院正在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就行政救济及司法救济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