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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精神鉴定 他死罪逃不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5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西南司法鉴定中心成立4年以来,首次出庭鉴定被告是否具有刑事行为能力

  去年11月14日,位于南充市的一个偏远山村发生了一起“毒虎食子”的惨案:王云怀疑儿子是其妻与别人的“野种”,亲手将儿子活活打死。

  王云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云称自己有精神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认为王并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上周,西南司法鉴定中心成立4年以来,2名司法精神鉴定主检法医首次走上法庭,一场唇枪舌战由此展开……

  □案情回放

  悲剧:四龄童惨死父手

  去年11月14日下午,屋外飘着小雨,王云在家里睡觉,女儿王花与儿子王明正在院坝里耍着一个锅,王云忽然从屋里冲出来提起锄头就往4岁的小儿子王明头上砸去。

  当时,有邻居经过,在他们高声斥责下王云才住手。当时邻居愤怒地表示:“你如果不把娃娃弄到医院去抢救,我们就要报警。”王云这才吓慌了,拿来一床被子把王明包进堂屋,然后用菜刀猛割自己脖子,由于刀钝割不动,他还在石头上磨了刀。女儿王花吓得大哭,“爸爸你不要割了,你在流血了,你死了我跟上哪个过哦?”听见女儿凄惨的哭喊,王云放下了手中的凶器。将王明放在屋檐下后,发疯似地跑出家门。

  天黑后,他找了个山洞躲起来,直到15日天亮后,才偷偷溜回家中,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

  15日上午10时,村民发现王云躲在家里,马上叫人来把他团团围住,随后赶来的刑警将他抓获。

  原因:怀疑孩子是野种

  归案后,王云口口声声称王明为“野种”,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一段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纷乱婚姻展现在了世人面前:

  王云生于1973年,自小家境贫寒。1998年底,他通过人贩子买来一个名叫冉碧芬的女子作老婆。

  据了解,冉是贵州毕节人,来到王家的第二年便生下女儿王花。而王云在当地是个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人,一个家常闹饥荒。王靠昼伏夜出,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把周围邻居偷了个遍,落下贼娃子的名声;妻子冉就和附近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勾勾搭搭。后来儿子王明出世了,王开始起了疑心,他认为孩子是冉碧芬偷人生下的野种!因为他认为这个娃娃的长相和大女儿不像。

  “王明是我看见的天下最可怜的孩子!”邻居赵婆婆说。只要王云一不高兴或是喝了点酒,就拿冉碧芬母子出气,先骂后打,闹得鸡犬不宁。

  □庭审交锋

  焦点:精神病并非都要用仪器检查

  当地法院根据有关条款,判处王云死刑。其后王提出上诉,称自己在2002年得过癫(精神病的俗称)病,以及在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时没有对他进行仪器检查,不服当地法院的判决,上诉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当事人提出的质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王云是否属于精神病人?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对王进行鉴定,结果表明王并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今年9月12日,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张波、邱昌建在南充法院出庭鉴定被告王云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与被告及其律师展开了一场口舌交锋。

  1、鉴定是在案发后一段时间才进行的,是否会影响到鉴定结论?

  鉴定人认为: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都是事后鉴定。只要委托单位提供的鉴定材料充分,足以确定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鉴定时限并不会影响鉴定结论。

  2、被鉴定人以前曾经“疯过”,且其家人有精神病,在鉴定时为什么没有考虑?

  鉴定人认为:其以前的“癫病”是在其大量饮酒出现的言行失控表现,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精神错乱。其家属有精神病也并不等于其就患有精神病。

  3、鉴定时没有进行仪器检查,判定其有无精神疾病的依据是什么?

  鉴定人认为:精神疾病的诊断有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两者大体一致。主要根据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并不是所有的司法精神鉴定都必须进行仪器检查。就目前精神医学的发展水平,很多精神障碍实验室仪器检查并不会发现大脑器质性损害,如精神分裂症等,诊断主要靠病史资料以及专业人员的精神检查,以及上述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庭后感言

  主检法医:还需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可以尽可能避免重复鉴定,以及解答当事人的疑虑。”首次出现在法庭上为被告解释各种问题的主检法医邱昌建说,对市民来说,还需要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

  早报记者杨丹肖蜀韵摄影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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