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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要跨五道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郄建荣 从现在开始建设项目用地要想获得批准,需跨越5道批准门槛———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今日向媒体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从五个方面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其中对省级批准(批准、备案)项目增加发改委符合性审查环节。

  这五个方面是:

  ———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时要先分别经过国土资源部和发改委的审查。

  具体审查程序是,项目审批机关要就该项目的有关情况首先报送国土资源部,这些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等作出说明,潘明才说,说明材料将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国土资源部接到用地申请和项目说明材料后,将分批送国家发改委进行符合性审查。

  ———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强化听证和论证,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并要求补划基本农田的措施到位。

  国土资源部要求,对已向国务院报批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在论证时还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治理、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规划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充分论证,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影响进行评估,以确保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

  ———对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潘明才说,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对告知、确认、听证的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农民意见、对农民意见的处理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正式的说明材料。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先补后占”的原则,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强调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中,涉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国防、抗洪抢险等特殊情况的,应该尽快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潘明才透露,国土资源部将对近3年来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工业用地和房地产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同时,国土资源部建议,对新增用地报批量小、用地计划指标有节余的城市,优先审查用地,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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