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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告“知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文明 知音杂志社在湖南汉寿县惹出了一场名誉权官司。原告湖南汉寿县公安局周文庙镇派出所所长李太平,以知音杂志社所属《打工》半月刊今年5月09期刊登的《大讨论———家破人亡后,中奖500万元值不值》文章,严重失实,给自己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知音杂志社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9月25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6年1月3日,其所购买的福彩双色球彩票中得一等奖,奖金500万元。2006年5月,被告所属《打工》杂志,在09期特别策划栏目,公开登载作者黄戈、李林、王兵撰写的《大讨论———家破人亡后,中奖500万元值不值》的署名文章,文章说李太平将儿子的“奶粉钱”用于买彩票,为买彩票致“左手残废”;为买彩票不管2岁多的儿子,致年幼的儿子“从三楼摔下死亡”;为买彩票变卖家里东西,捡“吃别人吃剩的米粉”充饥等等。上述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侮辱诽谤了原告的人格。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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