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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计献策专报(145):关于财税改革和管理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9:13 红网

  冷水江市财政局李振兴建议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主要是做到六个“直接”:1、体制直接明确。收支划分要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采用按税种或按比例分享等规范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省、市、县财政收支权限及范围。2、收入直接下达。财税收入目标在直接征求县(市)意见后,直接分解并下达到县,直接考核到县。3、补助直接分配。省对县的转移支付,直接计算分配到县(市)。各县(市)要求专项资金支持,直接向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申报,省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或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

门直接分配和下达到县(市)。4、资金直接调度。省财政比照地级市直接确定各县(市)的资金留解比例,留解比例要能够保证县市的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预算执行中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5、财政直接结算。年终财政结算项目、结算数额,由省财政直接结算到县(市)。市对县(市)的各项补助、转移支付及资金往来扣款等,年终由省财政根据市财政有关文件分别与市、县财政办理结算。6、债务直接偿还。各县(市)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和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等,由县(市)财政直接向省财政承诺偿还,到期后由省财政直接对县(市)进行结算扣款。

  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前后的建议:1、要稳定现行财税政策。省管县实施之前,各地市与县之间的财政体制要保持稳定,不得进行体制调整,尤其是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出台明显不利于县级的财税政策,以造成既成事实。省管县后,对以前市对县体制明显不合理的部分要进行调整,尤其是突击出台的明显不利于县级的政策要进行纠正。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管县实施之际,确定市县有关上解和补助基数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让利于基层的指导思想,以最近3年的平均数剔除偶然性因素为计算依据,同时要考虑宏观经济起伏因素,不能以经济形势最好的年份作为计算依据,省、市、县三家一起当面算账,共同确定。3、要在政策、资金方面扶持经济强县的发展。现在我省对经济强县的优惠政策还不明确,激励机制也不健全,明确了的远未落实。经济发展越快,贡献越多,地方吃亏越大,资源消耗越多。省委、政府要改原来的扶贫扶弱为既扶贫扶弱又扶强扶大,加强经济强县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要从财政政策和体制、信贷资金、计划项目、人员配备等方面对经济强县予以倾斜,县级增量部分省级不分享,省级增量部分适当返还县级,对县级设立综合绩效评价以奖代补(8000万元)和招商引资大项目以奖代补(3000万元)。4、要对能源、原材料和财政贡献型县市实行倾斜政策。这些工矿型城市基础建设和环境治理的任务比其他县市要多得多,其对上级财政的贡献也比其他县市要多得多。要对这些能源、原材料型工业城市特别是资源枯竭型工矿城市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财政方面实行倾斜,使其顺利转型:一是在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方面予以重点安排;二是在省管县体制基数确定时酌情照顾;三是在税种留成、比例划解等方面给予考虑。5、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配套资金调度正常化、法制化。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和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在分配时要科学合理,把公共财政的阳光洒向每一个角落,防止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和“跑部钱进”的弊端,做到及时专项调度,资金与指标同步到达县市。6、要多方征求意见,尽快出台实施,尽可能实现三赢。必须尽快付诸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加强发展。7、要实施行政配套改革。一是财政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事务同时由省直管,在行政体制方面也可逐步实行省直管,构建中央、省、县三级行政体制框架。二是参照外地做法,搞好财税部门行政体制改革。

  湖南省财政厅科研所余立新建言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1、明确省、市、县财政职责定位。实行“省直管县”后,省财政厅应调整职能分工,承担起确定市县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的拨付、资金调度及财政结算、工作部署和检查等职责。并根据管理半径激增的新情况,加强预算、国库等涉县业务的管理力量。市级财政在省县之间仍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履行好对县财政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职责。县级财政应在“省直管县”的有利条件下,树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观念,规范财政管理,壮大财政实力。2、创新省、市、县财政联席会议制。避免市县各自为政,实现市县财政与经济的共同发展。3、建立省财政联络员制度。对口联络省直管县(市),了解掌握县(市)乡财政情况,准确及时传达上级政策信息,指导县(市)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协助落实有关工作任务。4、创新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设立应急准备金,一旦县(市)有紧急情况发生,即可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提高新体制的应变能力。5、构建“省直管县”信息操作平台。建立健全全省市县之间的网络体系,保持信息畅通,保证上级政策的传达落实和基层情况的综合反馈,提高工作绩效。6、实行市、县财政、地税合署办公的组织机构安排。将财政与地税合并为一个党组、两套班子(财政、税务)、两块牌子,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兼任地税局长。这样的组织机构具有精简高效的特点,并有利于“省直管县”中的权、责、利的清晰定位和高效运作,是省直管县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凤凰县公安局黄纯军建议防止地方政府干预税收。一些县级政府打着招商引资的招牌,在对待房地产开发上税费问题上,不讲原则,不依法办事,超越职权大肆减免税,置国家的税法于不顾,使国家的财政收入严重流失。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加大对县级政府的监督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严防权力滥用,对违反党纪国法者,要依法严惩不怠。

  郴州市国税局李华勇建议禁止预算外收入返还各部门的做法。目前,在我省各类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的收费权力,一个工商户多达二十几个部门收费。这些权力机构多是只收费不服务甚至不管事,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应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加大税收征收力度。最需禁止的就是财政预算外收入返还各部门,财政预算外收入返还不仅没有增加财政收入,且导致腐败滋长。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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