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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集体离婚说明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16 大河网-大河报

  今年,辽宁丹东市振安区在中小学中全面实行竞聘上岗,以精简超编人员。由于超编人员过多,振安区规定“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老师”可成为照顾对象,于是该区目前已有41名教师真的离了婚。(见9月26日《新京报》)

  为了饭碗或利益而纷纷离婚,这不是首例。此新闻被转载至网上后,不少网友指责这些教师“太没尊严”。但我认为,为人师表者虽应比一般人更加注重尊严,但“饭碗”却

是绝大多数人维护尊严的“经济基础”,它一旦坍塌,尊严难有完卵!

  去年5月,华北油田制定的下岗职工重新上岗“政策”规定:“单职工买断工龄的,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于是导致1000多对夫妻集体“先离婚,再结婚”。但我们真的为此就可以指责那些“钻空子”的离婚者吗?他们的行为固然抢占了他人的上岗机会,但谁曾想过,对于一些既无本钱、又无其他技术而言的下岗工人,曾经的岗位可是倾注了他们一半、甚至一多半漫长人生的鲜血和汗水啊!现在就这么被终结,该是怎样一种惶恐?

  而在丹东,面对这些教师们的“尊严丧尽”,我们更没有指责的理由。因为教师超编的责任不在他们,而是因“从1996年起,大量非专业人士利用各种‘关系’和金钱而成为当地教师”——当权者任人唯亲、任人唯利,造成了超编,而“精简”的代价却要由所有教师共同承担,这是什么道理?

  去年8月,华北油田许多职工为了能够上岗,也曾集体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现象缘由各异,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当权者在设计貌似公平的政策时,早已预设了更大的不公!在目前尚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下,华北油田的离婚悲剧或可称为现实的悲哀;在城乡壁垒未被打破的前提下,重庆人和镇的离婚悲剧也可看做是社会转型期的无奈。而对于丹东的教师集体离婚事件,则充斥着更多的人为因素,所以,必须让有关当权者付出代价——教师离婚,他们则应离任!□高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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