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告校长性骚扰终审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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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16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据《重庆时报》报道,昨天,重庆市一中院对女教师文静状告校长胡国文性骚扰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认为,从双方发送的短信内容看,当事女教师文静并未反感和拒绝,性骚扰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故判文静败诉。 昨日,作为当事人的女教师文静与被告校长胡国文均选择了回避,委托代理人到法院领取判决书。文静则通过她的代理律师表示,她将会把诉讼进行到底。 二审法院认为,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征的民事侵权行为,它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信息、行为、环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从本案双方发送信息的行为来看,是双向的、互动的;从发送信息的内容看,文静并未反感和拒绝。故文静上诉请求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Y(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