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部门首次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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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17 南方日报 |
欠缴1600元社保费法人代表拒不整改—— 劳保部门首次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报讯单位破产后,虽然劳动部门想方设法找到了该单位的法人代表,但法人代表仍拒不签收《行政处理决定书》。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公告,决定对广州凯 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送达《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穗劳社监决字[2006]4—5087号)。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表示,这是该支队首次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理的,支队将依法申请法院执行。今年初,由于广州凯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为一名员工缴纳2005年9月至12月的养老和社会保险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3月23日向该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但直到7月24日,该公司仍拒不整改。8月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广州凯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共计1628.09元。但行政决定作出后,由于广州凯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拒不签收,而该公司注册地点也找不到相关人员,为此劳动部门于近日发出公告,决定在市劳动保障局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网站登载之日起60日内,如广州凯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仍未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受处理,该决定书视为已送达。毕式明张丽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