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注意网上低价购物陷阱——消委会从未收取网站“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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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18 南方日报 |
黄金周资讯 本报讯广州市消委会最近查证了一起利用网站骗取消费者钱财的购物陷阱。 今年3月,广西凤山县的消费者杨某在某购物网站上看见一些电脑配件价格比较便宜,通过银行汇款1400多元至该网站购买电脑CPU、电脑主板等,款汇出后该网站一直没有发 货,杨某通过电话多次交涉,至今过了5个多月还没有收到货,于是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据了解,该网站宣称是由“广州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IT购物网及网上推广销售的贸易平台;向广州市消委会交纳10万元保证金,如果顾客能够向消协举证投诉(受到诈骗、收到水货或者假货等),消协可以直接从10万保证金里面拨款赔付”。市消委会称此前也曾接到类似投诉,但没有标明网站地址,这宗投诉却附有网站地址。于是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网站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上网查找该网站,网站已关闭;最后,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网站所在地址,发现根本没有这个公司。 此类网站多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列出一些低价商品诱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意向,谎称“向消费者协会交纳10万元的保证金”以换取消费者的信任,要求消费者汇款。款项一经汇出,消费者可能收不到所购商品或收到假冒伪劣商品,多次催问后,不法经营者要么不接听电话,要么电话停机、网站关闭。骗子由此获取不义之财。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广州市消委会从未收取任何网站的“保证金”,消费者如见到此类信息,不要轻信。 李慧燕吴玉美何建安邓群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