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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揭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1:19 人民网

  人民网9月27日讯9月21日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结果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的颁奖典礼上揭晓,山东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峰不负重望,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亲自为王峰同志颁奖,同时,人事部、公安部决定授予王峰等10名当选“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的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王峰,男,39岁,中共党员,现任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莘县大队大队长。王峰主持开发了获国家专利的“警务车载移动办公系统”,实现道路交通科学化、智能化管理,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被誉为三省交界“平安碑”;他心系百姓、真情为民,舍小家顾大家,把人民群众的事作为头等大事,号召民警奉献爱心,收养两名因事故失去亲人的孤儿,救助6名失学儿童和32户困难群众,被群众称为“咱老百姓的贴心人”;他坚持抓队伍、抓管理,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把全部精力倾注公安事业,带领大队一举实现了由后进变先进,全队20万起行政执法无违规,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被称为“基层交警队伍的带头人”。王峰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山东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公安系统模范人民警察”、“聊城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其所在的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莘县大队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由公安部政治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于今年7月份开始后,聊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人选情况,经市局党委反复筛选,优中选优,最终决定推荐莘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峰代表聊城公安民警参加“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省公安厅经考察对比后,一致赞同聊城市公安局推荐的作为候选人的王峰报公安部代表山东公安民警参加评选活。由于王峰同志事迹突出、工作过硬,一开始便顺利入选了“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60名候选人之一。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60名候选人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以及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公安部直属边检总站和铁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及海关总署缉私局,他们都是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过程非常激烈。最终,王峰同志凭其过硬的事迹和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全国警察同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以高票当选。评委会送给他的颁奖词是:近千公里的复杂路段,事故逐年降低,二十万起交通执法,没有一起投诉。风雨无阻,殚精竭虑,他用韧劲攻克难关,他用真情融化冰雪。他用自己的行动,使南来北往的人们理解和体会了一个交警眼中的平安和幸福。。

  据悉,颁奖典礼盛况将于9月30日晚19:30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首播,10月8日9:30在第一套节目中重播。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将从10月1日起再次集中展播“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专题节目,深入宣传10位当选者的先进事迹。届时,欢迎广大群众收听收看,领略英模风采。(记者任合一通讯员石宝生王金梅付延涛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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