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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孝不能当干部"写入条例有必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5:26 浙江在线

  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就不能被提拔,山西省河津市近日新出台的这条干部提拔标准,引来各方热议。(9月26日新华网)笔者就此既有赞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观点,在此也议一议。

  尊老爱幼,善待老人,善待配偶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不用说为官者就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也知道这个道理。运城河津市出台这个提拔条例从主观愿望来说是好的,是同当今倡

导的建立和谐社会相一致的。但是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都得衡量得失,都得分清主次,尤其是干部任用条例必须同上级的有关规定相吻合。如果标新立异在理解上、大局上可能就会出现偏移。

  首先干部任用标准从大体上来说就是德才兼备,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干部的标准不能善意的意造,如果是加油添醋,一般传统的美德,一些普通人都应该遵守的常识,当作一项严肃的规定来添加,不免有些画蛇添足的意会。如果说传统的东西,基本必需的做人标准都要郑重其事的提出来,那干部八小时以外不能赌博,不能吵口打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不能、、、、、。不能的东西太多了,就会显得累赘,甚至容易喧宾夺主,主次不分。

  其次按照组织纪律和有关倡导,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小家服从大家,以全局利益为重。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顾了大家就难免顾不上小家,很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有的英雄模范常常说:对儿子我不是好父亲,对妻子我不是好丈夫,对父母我不是好儿子,难道他们就不是好干部?忠孝难以两全,虽说他们为大家的言行举止,亲人和家属都会理解,都给予工作上的支持,但是也不可避免对其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那么这个干部究竟是好是差呢,难道说他(她)不孝敬父母?不善待家人吗?这就有点说不过去。

  再则清官难断家务事,家里的是是非非有谁说得清,道得明,本来在外工作的干部很孝敬父母,很善待配偶,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家庭硬是说他不孝敬,不善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能辨别出真伪吗?有些连法庭都断不明白的事,你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调查去了解,既使你不怕繁琐专门成立一个机构也无济于事。

  第四有的干部家庭感情出现危急,感情的纠缠不是干部不正当的原因引起的,是其它诸如:性格、爱好、习惯等话题导致,你能说他喜新厌旧,感情不一吗?能说他不善待配偶吗?婚姻法还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难道两人合不到一起也要强装笑脸,痛苦的凑合。什么叫善待什么叫不善待在此径渭就很难分明。

  第五有的干部对家庭过多的关爱,对父母很孝敬,对配偶很体贴,甚至人称“妻管严”,可是工作却一般,甚至只顾小家,不太顾大家,这样的干部算能任用呢?还是不能用?

  制定任何规定和条例都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必须在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运作,如果脱离实际,即使动机再好,也难收到好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对干部的任用是一个非常慎密和严肃的工作,必须有的放矢,以大局为重,以全局为重。而不能以儿女情长来束缚选拔的视野。


作者: 罗瑞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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