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封杀”未投保交强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6: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北京网9月27日电 (王月颖 沈嘉)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二十七日上午宣布,自十月一日起,全面“封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上路车辆。一旦发现,除扣留车辆、责令投保交强险以外,还将处交强险基础保费两倍的罚款。

  据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十一”开始,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在京城将“寸步难行”,交管部门开始实行“路点路查”,即在主要路段全面查封并处罚未投保交强险、未按要

求在车前窗右上角粘贴交强险标志以及各种使用伪造交强险标志的车辆。

  王立还表示,对上述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不同程度和不同金额的罚款: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但扣车、责令交强险,而且还将处以基础保费两倍的罚款。未携带、未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车辆也不会从管理者的眼皮下“溜”走,同时处二百元罚款并记一分。对伪造保险标志的扣留车辆并处一千八百元罚款。投保第三者商业保险已过期,且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验车时也会“吃闭门羹”。

  据了解,为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北京市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就已实施投保第三者商业保险,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交强险。全市二百七十八万辆机动车投保数字约为百分之九十七。自今年七月一日起,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正式实施《交强险条例》。

  (北京分社稿,赖海隆已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