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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把我的维权成本还给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7:02 四川新闻网

  经过将近4个月的维权、花掉了150元的长途电话费,65岁的李乃文大娘终于拿回了被资讯公司擅自扣除的30元电话费。手握资讯公司的汇款单和长长的话费单,李大娘说:“我胜利了!”(黑龙江晨报)

  用四个月的时间用150元追讨30元的被盗款,老太太反而说自己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很简单,这种胜利得来的艰难,这种赔本的胜利也不是每一个人能够取得的。而这个维权

本身就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是别有用心的明显带着欺诈行为的咨询公司做的手脚挖下的陷阱让用户不知不觉之中陷进去。咨询公司之所以屡屡得逞,并非仅仅是用户的“操作不当”,而是这些骗子公司长久的寄生在电信终端上却没有“被发现”。电信部门的监控不是没有,而是“难以监控”。

  用一句难以监控恐怕难逃其咎,因为你干的就是监控的活儿,你就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也没有绝对的说你的工作绝对不能出差错,但是你要为你的差错担当责任。假如你的监控做好了警卫把住了关口,那些骗子类的咨询公司自然难以生存在电信网络上,也自然不会发生用户“不小心”就中了彩。你这个鸡蛋裂了缝才生出蛆虫,用户也就有机会染上病毒。这里,你要负责任并且是主要的责任。

  4个月的维权追讨,你电信监控从一开始就发现了不良咨询公司的欺诈行为你为什么不制止这种行为还任其进行下去?你说有很多提供短信服务的公司故意将订制操做简单化是不对的,应该说这些公司故意把订制操做隐蔽化迷惑化,就是让用户根本发现不了某个“机关”是订制操做的。这里面的木马技术并不简单,也只有监控部门才能以破解这种恶毒的“简单化”。在发现了咨询公司的这个骗人伎俩之后你处置了吗?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通知,电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诸如包月短信、订阅短信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必须发送“请求确认信息”。”,这个通知也许很及时,可是这个通知能抓住不良公司的黑手吗?抓住了黑手你能处罚他吗?以往的通知要求甚至条列法令并不缺少,一直在颁发公告,起了作用了吗?没有任何作用的一纸空文你是给谁看的?除了给用户画饼充饥之外,对制止不良公司的不法行为有几钱几两的约束?

  因为你的监控落空,才让不良公司在你的电信网络上大肆运营。用户“不小心”的责任有用户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所以用户的维权成本你一样要来均摊。不良不法公司的黑运营黑木马这个帐也要算在你的头上,这里你要负连带责任,因为他的和尚你的庙。也只有这样,你也好睁大眼睛加强你的监控职责,你也就不再“难以监控”。你监控得力了,网络清净了,用户也就安生了。所以你还应该制定一个法令,再下一个通知,发现不法运营黑商运营不制止,监控部门与之同罪。并且认真贯彻这个通知坚决执行这个法令,这也是为了你的生存。因为你假如继续“怂恿”不良黑手的运作,把用户都逼走了,你也活不下了。

  丁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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