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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应否列入提拔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0:05 人民网-华东新闻

  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就不能被提拔——除国家和党内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外,山西省河津市近日新出台《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拟提任的干部必须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诚实忠信。

  这个《办法》引来各方争议。有不少人表示赞成,他们认为,不孝不忠官员理应止步仕途。如果官员们都因道德问题而产生一点偏差,那么累加起来,其差错之大可能相当严

重。所以,党员干部的道德规范应该刚性化、制度化。让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的官员止步仕途,值得肯定。

  也有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是现代版“举孝廉”,不值得提倡。作为家庭伦理的“孝德”,具有一定的私域性,总体上来看,与其担任公职基本无关,除非有虐待老人或不尽赡养义务等违法行为。孝与不孝的判断,往往并不能逻辑地推导出这个干部能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公德、私德宜有分别,才有利于对官员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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