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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700万外来工撑起“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0:05 人民网-华南新闻

  

深圳:为700万外来工撑起“保护伞”
深圳工伤预防先进单位颁奖大会

  编者的话

  深圳只有180万常住人口,却有7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一特色在全世界恐怕也是独一无二。外来劳务工是深圳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深圳的发展,凝聚

了无数外来农民工的智慧和汗水。在深圳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兄弟的眼界开阔了,观念更新了,自身价值也提升了,他们理应得到公共政策的阳光普照,感受到都市的脉脉温情。

  深圳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尤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最值得一提的是实现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全覆盖的做法,使外来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从而既可以缓解劳资矛盾冲突,又有效化解了用人单位的工业意外或职业伤害风险。

  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能力不足,需要政府从体制、机制方面积极创新,提高对农民工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水平。关心和保护农民工,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在这方面,深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做法值得借鉴。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公开宣布,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700万人,达到717万人,占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7.9%强,居全国各城市首位。其中80%以上参保人为外来农民工,比2004年底增加了356万人,增长率高达97%。

  近年来,伴随深圳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加大,虽然经办部门的服务工作量也逐步增加了,但因为未参保工伤员工而导致争议与上访所带来的对劳动保障工伤保险、信访、仲裁、监察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压力在逐步下降。据统计,2005年深圳市的社保信访受理宗数和人次分别比上年度下降了37%和34%。这也是深圳成为对外资最有吸引力城市的原因之一。

  多年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直坚持“服务立局”的管理理念,在服务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依归,成效显著。该局先后被授予全国、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深圳市“文明单位”和“文明机关”等光荣称号。

  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为外来工编织安全网

  目前深圳有外来农民工600多万人,约占全市从业人员的77%。农民工年龄在18~25岁之间的占75%,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

  在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中,因工伤残后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成了最为迫切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深圳采取多项便利措施,以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为龙头,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工伤保险的费用负担很轻,用人单位容易接受。以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1%进行测算,深圳市近600万外来农民工每人月均工资约800元~900元左右,以外来农民工为主的用人单位每月工伤保险费用负担也就人均8~9元钱,因此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可以承受,也容易接受工伤保险。这些因素都为深圳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在工业社会里,大工业机器化生产所带来的工业意外或职业伤害风险不但客观存在,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对用人单位和员工带来的冲击力也较其它风险更为强烈。由于职业伤害的普遍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因此,深圳全力推动实现工伤保险“应保尽保”的全覆盖,致力构建一个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以人为本,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已建立起三级架构管理与服务网络——市社保中心有工伤保险处、6个区(派出)管理处有工伤保险科、基层街道办事处有23个社保管理站。此外,该市还建立起劳动能力鉴定常设管理机构及鉴定服务网络,配备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14人,鉴定专家库拥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学专家约150多人,共分11个专业鉴定组,有3家常设的委托鉴定服务网点。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黄贵权介绍,为了促进参保,深圳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的配套措施,将最高费率控制为1.5%,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吸引力。

  为了有效解决外来工流动性强的问题,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出多项便捷措施,用人单位每月通过递交“月报表”或“网上申报”等途径,随时可以为本单位新增加或减少的农民工办理参保业务,一旦申报,不管该笔工伤保险费是否已收取,均视同名册上的员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种种便利措施增强了用人单位为广大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深圳市工伤保险的基金征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补偿以及供养对象的跟踪管理服务等业务全部都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中运行。

  去年初,为了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深圳取消了坚持多年的“五险合一”的捆绑征缴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开始出现跨越式增长。

  深圳市在工伤认定的适用法律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能认定为工伤的尽量给予认定、偿付,切实把用人单位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对劳务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对发生了工伤事故的未参保劳务工,在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取证、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受理投诉等环节,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并通过和司法部门联合举办“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未参保的劳务工提供法律援助等途径主动介入,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在工伤医疗管理中,深圳于2002年6月起推行工伤医疗费用记账偿付,以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的经济负担。在工伤待遇偿付工作中,条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深圳市统一规定按60个月的标准发放,提高了参保员工的待遇水平。

  推行浮动费率,从源头遏制工伤事故

  为了进一步促进生产单位真正履行安全职责,鼓励企业做好工伤预防,防患于未然,深圳市将在按行业风险分类缴费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在宝安、龙岗开始试点工作。按照规定,对于工伤事故发生风险较大的行业及工伤事故多发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对无工伤事故或工伤事故较少的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降低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运行浮动费率的草案已经形成。按照草案,工伤保险缴费将按照两个原则来浮动,一是用人单位当年的收支率,即该用人单位当年缴交的工伤保险费与当年的工伤事故偿付费之比;二是事故率。经测算,如果按照这两个原则实施浮动费率后,工伤保险费往下调的用人单位将有3万家左右,仅有几千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是往上浮的,这将大大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据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都召开“工伤预防百家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活动,对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与嘉奖;同时,对工伤事故多发的“老大难户”则敢于动真格,对个别限期不整改或工伤事故率高发不下的企业采取了媒体曝光、封厂或封设备等强有力的惩罚手段,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加强与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职业病防治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深圳市还建立起“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有需要时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前期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同时,为了加大工伤预防培训工作力度,今年该局还委托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面向全市举办“注册安全主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多发事故“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社保经办人员”等工伤预防系列免费培训班。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都拨出数百万元的工伤预防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几个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开展针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的“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改变了过去在全市展开“拉网式”检查这种投入大、收效微的传统做法。2003年以来,全市已累计联合检查工伤事故多发企业3109家次,检查设备84834台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960份,封停设备944台,已完成整改设备31653台,经济处罚金额共409.6万元。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深圳市的工伤预防工作已初见成效。全市补偿事故率(以待遇补偿人数测算的工伤事故率)2004年比上年下降11%、2005年又比上年下降了5%,认定事故率(以认定为工伤人数测算的工伤事故率)2005年比上年下降了15%,基本杜绝了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或特重大工伤事故。同时,工伤预防的工作成效还体现在深圳市工伤保险基金每年的支付压力逐步减轻,结余增加,这又为通过浮动费率等管理机制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用负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甘 霖 唐 娜 米国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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