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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人假释比例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0:48 京华时报

  10省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查结果公布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河北、山西、辽宁等10省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结果显示,存在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够等三大问题

  在检查中,督查组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程序不规范,个别处分执行不到位。个别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及时归入本人档案。一些地区擅自调整或拖延执行上级机关的处理意见,级别、工资的相应调整不到位。

  二是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表现为刑事审判的量刑幅度在各地区不平衡,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情况较多,刑事责任追究与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出现脱节。司法机关在作出不予立案、不予起诉或宣判无罪后,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不够,导致司法处理与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出现脱节。此外,督查中还发现,目前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追究中,适用缓刑比例较高;在刑罚执行中,假释、减刑的比例比较高。

  三是经济处罚、整改措施的落实还不到位。督查组已就上述问题责成相关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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