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私分拆迁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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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0:48 京华时报 |
庭上辩称所得为代理费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在北京证章厂拆迁过程中,律师盖仁生参与私分拆迁款的活动。昨天,涉嫌构成贪污罪(共犯)的盖仁生在东城法院受审。他辩称,分得的50余万元只是代理费。 鼓动厂长私分拆迁款 证章厂公房拆迁时,该房租户焦梅媛想获得全部拆迁款,因不符合拆迁规定被厂长赵长春拒绝。焦梅媛于是找来李秀花和盖仁生商议,然后再次鼓动赵长春瓜分拆迁款。 据赵长春的证言,他问盖仁生此事有没有问题,盖仁生说没问题,法律上可以操作。赵长春仍表示想给厂子大头,个人拿小头。但盖仁生当时说:“要做就全做到个人头上,厂里也拿一部分没法操作。” 伪造承租协议书骗款 要想个人获得拆迁补偿,必须有个人租房协议,4人又拉拢了厂里负责房屋管理的庞崑平,分别填写租房协议。盖仁生也以厂里职工的身份填写了一份租房协议,但他写的却是妻子的名字。盖仁生解释说:“我也有职业道德,用我的名字分房就违规了。” 2003年4月,在盖仁生和庞崑平办理下,279.6万多元拆迁款被顺利分到5个人账号内,盖仁生分得50余万元。 辩称所得为代理费 法庭上,盖仁生辩解自己拿到的只是代理费。“你觉得代理一起案子拿这么多钱合适吗?”对于公诉人的这一问题盖仁生说,“我觉得合适,他们愿意给这么多。” 公诉人立刻表示,如果真是代理行为,就应该有代理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代理费,但盖仁生却伪作工厂工人,参与私分活动,绕了好几个圈子来取得。 昨天,该案没有宣判。 ■盖仁生同伙命运 赵长春案发后因病死亡 焦梅媛因贪污罪获刑10年 庞崑平因贪污罪获刑8年 李秀花因贪污罪获刑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