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告举新证 原告未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1:03 华夏时报

  ■庭审直击

  被告举新证原告未质疑

  本报记者孙金凤报道昨日庭审,双方均提供了新证据,并互相进行质证。原告提供了一份《华夏时报》的记者名单,指称2006年8月11日之前,报道“独一味”饭店卫生问题的

郭璐不在名单之列。还指出,郭璐并没有记者证,而记者证是记者进行采访报道的合法证件,没有记者证就没有采写新闻的合法身份。

  对此,《华夏时报》代理律师和代理人提供了记者郭璐与《华夏时报》签订的聘用合同,并表示,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在新闻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取得记者证,而在此之前,记者进行的采访报道工作也是合法的。昨天,被告方《华夏时报》提供了记者与东城区委宣传部有关领导的谈话录音等4项新证据,原告方看了这些新证据,未提出质证。

  庭审中,审判长询问原告,《华夏时报》7月18日报道的内容及饭店照片是不是“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的,以及店内是否有报道中提及的“小杨”、“刘师傅”、“小曹”等工作人员,原告方均给予了肯定回答。

  两个多小时的陈述、质证结束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独一味”代理人表示“可以”,本报代理人则表示“坚决不同意”。

  朝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