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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司机送货到渝收款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1:30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外地货车司机王安富向本报投诉,自己从上海运货到重庆,但货到后却迟迟收不到款,让他很烦恼,希望得到本报帮助。

  据王介绍,9月17日,他与上海丹中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后简称“丹中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将一批货架运往重庆,收货方为范先生(后知为重庆新物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新物语公司”),运费为7800元。合同中注明,送抵收货方付款,且不开运输

发票。

  9月21日,他将货如期运到重庆,新物语公司验货后将货提走,称让他次日到公司取货款。但王称,22日见到范后,对方却称要有运输发票才能付款,且由于他们是委托丹中公司运货,货款只能转账到丹中公司,不支付现金,而丹中公司跟王签订的合同与新物语公司无关。此后,王数次与范交涉,均无果。王称,家中父亲得病急需用钱,这笔钱对他非常重要。

  昨日,记者陪同王来到新物语公司,范先生表示,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提供运输发票才能付款,且他们事先并不知王与丹中公司的关系,以为王是丹中公司员工,所以要将货款直接转账到丹中公司。最后,他承诺,王只需找丹中公司出具运输发票及货款现金支付委托书即可领取货款,他们绝不会拖欠。

  记者甘露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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