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矿老板染指执法机关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1: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警用飞机竟然可以用公司的名称命名,公安局难道成了公司的保安部? 这段时间,以“警察”和“老板”为关键词的新闻特别多,前两天刚看到重庆警方要成立一个“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对所谓“128名知名企业家”进行专门保护,现在又看到“山西矿老板800万赞助警方买直升机”(9月27日《重庆晨报》)。当地警方感到这回可算占了一个大便宜,简直乐不可支:又是表示感谢,又是表示要以这位矿老板企业的 名称来为飞机命名。常识告诉我们,警察是国家公器,公器只能由国家财政来维持和供养,以确保它效忠于国家,效忠于全体人民。公器如果由私人出钱来供养,那不就变成私器了吗?不就只效忠于私人了吗?警用飞机竟然可以用公司的名称命名,公安局难道成了公司的保安部? 现代国家里,除了国家,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染指国家暴力机器,以防止他们用暴力对他人进行奴役和剥夺,侵犯他人的自由。矿老板赞助警方购买直升机事件,无论当事人是如何表态的,也无论其主观意图究竟为何,但在客观上,却只能被视为一种“入股”行为,矿老板因此而成了警察的“股东”,分享了国家对暴力机器的垄断权。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都不会容忍这种“赞助”行为。“赞助”和纳税是不一样的,纳税是所有守法公民的义务,政府并不需要给任何一个具体的纳税者以超越其他公民的特权。但“赞助”却是一种恩惠,被赞助者是要感恩的,在很多情况下是要给赞助者以回报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赞助”不过是“交易”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罢了。 在这笔交易中,警方获得了实惠,但失掉的却是自己的荣誉、尊严和社会公众的信任;矿老板拿出了真金白银,但预期的“红利”,可能将使投资金矿也相形见绌。这看上去很像是一个双赢的游戏,对不对?但有赢家,就必然会有输家,最大的输家就是普通国民,来源于他们的权力被人偷偷地盗卖了。 这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因为这意味着资本已经不再满足于用向个别官员行贿的方式来让权力为自己服务了,而是开始尝试用正式“入股”甚至“控股”的方式来直接地干预权力的运行。这条道路的终点,就是形成垄断经济和政治权力的巨无霸,而无钱无势的普通民众,将成为这场游戏中的弱者。 郭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