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大阪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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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2:00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东京9月27日电(记者 吴谷丰)日本大阪高等法院27日作出二审判决,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二战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表示,对判决不服,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1998年8月,4名中国劳工及2名中国劳工家属,向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日本冶金工业公司向每名中国劳工给予包括未付工钱在内的2200万日元赔偿。2003年 1月,京都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原告随后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