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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冠名警务直升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3:00 现代快报

  【异论锋生】

  以前我总唠叨,等咱有了钱,就买他五六个手机,一个用来打电话、一个用来接电话、一个用来发短信、一个用来专门接收垃圾短信……现在看来,我实在是有点人穷志短了。要不你看看下面这条新闻:山西省公安机关斥资3000万引进第一架警务直升机。首航仪式上,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安和特别对赞助800万元用于购置警务飞机的代县兴旺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刘眉寿表示感谢。据悉,该警务直升机将以矿老板企业名称命名。

  (9月27日《重庆晨报》)

  要说这档子事也不是头一回发生了,前段时间就有报道说,安徽黄山市一家烟草企业掏了大笔的银子在政府机关大楼顶上做广告。不过那也不像山西的煤老板出手那么大方、有魄力,干脆就给警务直升机直接冠名了。当“兴旺”号警务直升机盘旋在兴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楼顶上时,那将是怎样壮观的景象!看谁还敢动企业的半根汗毛!等咱有了钱,就随手甩个几百万冠名赞助个交警大队,看谁还敢说我无照驾驶。当然,要想顺利冠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人家可都是吃“皇粮”的,瓜田李下,真给企业赞助了,那还不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啊,所以说,接受赞助也不“容易”。

  当然了,这样的顾虑并不足以打消我赞助权力部门的决心。不信的话你看看,重庆公安机关前段时间不是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了吗,可见只要有钱,没什么办不成的事。同样道理,既然政府大楼可以做烟草广告、警务直升机可以让煤矿企业赞助冠名,其他的工商啦、税务啦、法院啦这些权力机关都可以接受赞助,当然,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完全可以投桃报李,为赞助商提供特殊的服务。也许,这也算是“双赢”。

  (陈强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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