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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倒腿断他诈伤? 自行车主拒赔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3: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当市民秦女士去菜市场买菜时,停在身后的自行车突然倒下,将路过的男子兰某砸成骨折。秦女士认为兰某自己弄倒自行车“诈伤”,兰某却对此坚决否认。随后,兰某向法院起诉,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损失近4千元。昨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非常事件·

  停好的自行车将人砸成骨折?

  秦女士讲,4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她到新二村菜市买肉时,把自行车架在了身后。当她准备付钱时,听到身后一声响,只见自行车向外倒下,一名黑瘦的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呻吟着。那男子拉住车不让走,说是被砸伤了,要秦女士负责。

  秦女士随后拨打了110,北巷子派出所的民警很快来解决。兰某这时要求到医院检查,民警于是提议双方各承担一半检查费用,秦女士对此表示同意。两人当日下午到金牛区第二医院检查。因有急事要办,秦女士付了费后就离开了。晚上,派出所通知她去协商解决。兰某拿出照片的结果说腿部“线形骨折”,要秦女士赔他600元钱了断。“我并没有碰到自行车,车子怎么会自动倒下砸伤人?”秦女士回忆当时的细节:兰某虽然人倒在地上,车却并未压在他身上。秦女士觉得此事有蹊跷,怀疑是兰某“诈伤”,就没有同意赔钱。

  ·事态升级·

  告到法院后又追加索赔

  4月4日,秦女士来到医院,医生把兰某在医院拍的片子找出来看了后告诉她,“看样子像是陈旧伤”。“我可能是被人‘诈’了!”秦女士说,她要求兰某和自己去医院再做一次检查,而兰某一直不肯。

  7月28日,秦女士竟收到了青羊法院的传票。兰某以“人身损害”为由,把她告上法庭,索赔误工费、医药费等近2000元。9月7日开庭前,兰某提出因需要继续治疗,要求增加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共计882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昨日,此案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焦点一:究竟是谁撞倒自行车?

  兰某自称在青羊区某街办当城管协管员。据他描述,4月3日那天他正在菜市场选鱼,突然秦女士撞倒自行车将他砸伤。随后,兰某还出示了几份证人写的文字证言,但这些证言也没有说清楚自行车究竟是被谁撞倒的。

  秦女士也出示了一份卖肉老板何某的文字证言。事发时秦女士正在何某的摊位前买肉,因此何某的证言很重要。但是,何某仅在证言中称:“秦正在给肉钱时,自行车倒。”他的说法留了很大余地,没有指出兰某是否故意撞倒自行车来“诈伤”。

  焦点二:兰某的伤是否是旧伤?

  秦女士称,她曾经要求兰某和她去医院再做一次检查,而兰某一直不肯。昨日当记者就此询问兰某时,他从一大堆材料中翻出两张医院证明,称这是他后来应秦女士的要求去成都某骨科医院做的复查,检查结果是“新伤”。兰某将该证据向法院提交,但秦女士怀疑该证据的真实性,对此不认可。

  ·追索理由·

  女友走了 讨要精神损失费

  兰某向秦女士提出了医疗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近4千元的索赔。兰某说,他离婚21年,唯一的儿子在外地打工。他不久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但自从自行车事件后,女朋友认为他“太软弱”与他分手。兰某说失去恋人就像失去了一切,因此在9月7日追加提出了一千元的精神损失索赔。

  庭上双方都同意协商,法院将择日对其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作出判决。

  记者 周滔 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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