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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法》办学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11 今日早报

  《民办教育法》办学标准

  据悉,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标准,基本按照2003年颁布《民办教育法》实施。举办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应具有相应的办学资格、能力;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固定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等;有懂教育、善管理和具有相应学历的校长,有与办学规模、教学要求相适应的专职教师和熟悉业务的教育行

政管理人员;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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