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 成都成为全国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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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日前,市政府收到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成都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批复》,这意味着我市正式成为全国30个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唯一一个试点城市。 据悉,为促进我市城乡实现比较充分就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市制订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目标,决定从今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建成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城市。通过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要完善“三项制度”,即健全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普惠制度、针对持《优惠证》人员的扶持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要建立“六大体系”,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劳动力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就业援助体系、服务到人头的工作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开放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另悉,今年1—8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69%,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比去年年底下降0.6个百分点。 新闻链接 目标:三年建成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城市 据了解,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目标是,从今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建成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城市。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每年不低于10万人;2008年末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到28%以下。中心城区在2006年基本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近郊区县要在2007年基本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 远郊县市要在2008年基本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的考核目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80%以上;90%以上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消除“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全部建成充分就业社区;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