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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宰杀活鸡全羊”成众多小饭店揽客招牌别让私屠乱宰砸了“市郊游”牌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3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马国军)出游时,在景点附近点上一盆炖土鸡或者来份烤全羊,对很多人来说是十分惬意的享受。“十一”黄金周临近,不少市民已将市郊游作为出行首选。不过,记者日前采访发现,一些把“现场宰杀”、“活鸡全羊”等当成招揽顾客招牌的“农家土味”,在宰杀禽畜产品前检验检疫意识弱,暗藏着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不少读者认为,有关部门对此应予以重视。

  如果市民留意,不难看到市区周边一些小饭店门口挂有“炖笨鸡”、“烤全羊”等标牌,“现场宰杀”成了他们揽客的招牌。在市区西部一家集餐饮、住宿为一体的农家大院里,几名食客正随老板娘在羊圈里挑选活羊。女老板说,进入旅游旺季,一个周末宰七八只羊不成问题。当记者与其谈起经营场是否具备现场宰杀生鲜畜禽条件时,女老板不悦地说:“这还需要什么条件?附近的饭店哪家不是现吃现宰?只要活的就行了。”

  记者发现,附近提供餐饮服务的民俗户都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市民对民俗户私宰禽畜现象又表现得很宽容。在现场,多数市民接受采访时认为,民俗餐就应以生鲜禽畜和山野菜为主,从没想过要求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在市区南部某景区附近,几家饭店的服务员在景区门口争抢客源:“去我们那里吃吧,我们有自家养的本地鸡,现吃现杀。”走进一家小饭店,一个小伙子正在杀鸡。“这鸡经过检疫了吗?”小伙子回答:“鸡是自己养的,啥毛病也没有!我们自己都吃这鸡。”记者观察了一中午,几乎没有游客在吃鸡前向店家询问检疫和卫生情况。

  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国现行的动物防疫法要求饲养、经营动物及产品者,应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经营应检而未检动物及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郊区景点、民俗户开展经营性活畜禽屠宰前,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件,屠宰场地防疫条件、畜禽宰前宰后都要经过监督机构检查。换句话说,经营者当着顾客面现杀现宰鸡、羊是违法行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既是禽产品生产基地,又是禽产品消费中心城市和重要集散地。在禽流感疫情严重的2005年底,我市曾要求今后除保留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老屯农贸市场集中屠宰点外,市区二环路以内农贸市场严禁现场宰杀活禽。但记者发现,目前,市区很多农贸市场、大集已有业户现场宰杀活禽。不少读者来电表示,有关部门应继续严格落实索票、验证制度,取缔无照(证)经营活禽及其产品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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