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议:官员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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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国庆、中秋前夕,广东省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特别是在当前换届期间,要坚决抵制“买官卖官”和“跑官要官”行为,对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网友IP:已隐藏 这才是动真格的,比以前“不准收送红包”的空头规定要明确多了。 网友IP:218.59.12.* 怎么光广东?应该是全国!网友IP:59.42.109.* 有规定总好过没规定,但愿不仅是文件规定而已。 网友IP:222.243.226.* 贪官收黄金月饼呢? 网友IP:221.227.47.* 节前提前送的算不算? 网友 IP:124.116.74.* 节假日不能收红包,那就在平日收嘛。 网友IP:220.176.52.* 这个规定相当好,但很怀疑能否真正落实。 网友IP :123.49.224.* 这当然是大快人心、万人拥护的规定。但为什么这样的规定总要在节前强调呢?再说,送、收红包是你知我知的事,哪个傻瓜做了这样的事还会到处宣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