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开查"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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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48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孙蕾)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立27日表示,从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机关将对机动车、摩托车的交强险标志进行检查。商业三责险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保险凭证,违反规定者将受罚。 王立表示,检查的范围不仅包括北京本地车辆,同时还包括外地进京车辆。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助理刘跃林说,自交强险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北京市机动车共办理交强险40多万份。由于大部分机动车车主购买的商业三责险还没有到期,因此,到明年7月以后,交强险才能全面普及。目前,还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