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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黑老大”被处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48 沈阳网-沈阳晚报

  新华社武汉9月27日电26日,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寻衅滋事、赌博、妨害公务、脱逃7项罪名的冉敬平在湖北松滋被依法执行枪决。

  据《湖北日报》报道,1997年至2002年2月间,冉敬平纠集同伙先后在荆州区弥市镇邱市、龙华村、扒桥村以及松滋沙道观镇龙台村等地寻衅滋事十多起,殴打无辜群众、欺行霸市。先后购得猎枪3支、子弹100发,纠集同伙组成保安队在邱市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武装护赌,非法获取大量钱财。

  1999年6月,冉敬平公然阻挠民警执行公务,指使同伙围攻殴打民警和报警人。2001年下半年,冉敬平购得迷彩服、解放鞋、钢盔,组织20余人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手持手枪、长枪、长矛、鱼叉、铁棍等凶器在弥市镇游行示威,鸣枪助威。2002年2月至3月,为了争夺赌场利益,冉敬平带领同伙两次持枪伤害他人。

  冉敬平被处决后,深受其害的弥市镇人民点燃鞭炮,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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