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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及决议是否合法新老“董事会”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因认为公司股民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及相关决议属非法,贵州省医药(集团)六枝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淑英、总经理杨明健等9名股东一纸诉状将新一届“董、监事会”8名成员中吴炳乡、刘晓林、龚仙三人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临时股东大会非法及相关决议非法。27日上午9时,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本次诉讼原告方由2004年2月底任命的公司董事长黄淑英、总经理杨明健及

副总邓社明、党委书记胡洪涛4名成员及工会主席刘新奇、股东银洪远等5人组成。原告方提出,被告吴炳乡、刘晓林、龚仙三人在未依法通知原告等股东的情况下,违法召集六枝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于7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非法选举吴炳乡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同时刘晓林等5名董事会成员及龚仙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系非法选举产生,临时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庭审中,被告吴炳乡代理人当庭提出反诉,称根据《公司法》,该次选举参与者股权过半,系广大股民的真实意愿表现,同时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方依法交出法人资格。刘晓林、龚仙2人诉称:由于原领导班子无视职工利益造成亏损等一系列问题,导致股民自发重新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并称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不到场参会导致落选。

  法院宣布本案将定期宣判。作者:邓倩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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