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筑企业须为农民工缴纳工伤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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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37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亚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 通知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可结合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农民工流动 就业的特点,采用切合实际的统筹方式、灵活有效的缴费方式和可选择的待遇支付方式。企业优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参保、认定、鉴定和享受待遇等环节体现“先行”服务,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