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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职工上意外险 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37 法制日报

  本报天津9月27日电 记者王继然 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拆除活动的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建设项目不得开工。这是天津市建委今天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做出的规定。

  通知提出,凡不给一线操作人员办理投保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安全施工措施

备案,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将此纳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条件的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天津市建设安全站近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4项工程因管理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施工现场环境不达标,被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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