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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办费谈不拢岛内ETC陷违法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11 台海网

  台海网9月28日讯 岛内交通部门高公局与远通电收公司洽谈委办ETC事宜触礁,双方对委办费的金额僵持不下,使得ETC运作陷入违法经营的窘境,违规闯越ETC车道与未完成扣缴通行费遭公路警察举发的驾驶人,可以ETC违法营运为理由,向高公局提出异议与申诉,造成更多争议。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高公局官员昨(27)日表示,今年8月15日收到“最高行

政法院”判决书,认定远通电收丧失ETC案最优申请人资格后,远通电收便不能营运,否则即是违法,为执行“行政院”“ETC不中断”的政策,并避免远通电收违法经营ETC,高公局援用公路法相关规定,委托远通电收营运。

  由于委托营运有很多权利、义务关系必须谈妥,包括每辆车的委办通行费用,远通电收坚持,双方是委托关系,且委托营运时间短,财务计算成本与过去签约的20年营运期完全不同,应该调高现在每辆车3.4元的服务费。

  但高公局认为,“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书指明甄审程序违反公平与公益原则,并未说契约无效,所以委办服务费应该继续维持3.4元。结果双方谈了一个多月,历经九次正式协商会议,完全没有交集,造成远通电收违法经营ETC一个多月。

  高公局官员无奈的说,委办协商会议的气氛良好,也谈妥多项委办合约条文,但关键的服务费各有坚持,根本谈不拢,既然如此,再谈已经没有意义,未来如有人向法院举发ETC违法经营,高公局将面临困境。

  尤其现在有数万件违法闯越ETC车道和未缴交通行费的案件,公路警察局若要举发,向违规的驾驶人收取罚款,驾驶人可以ETC现在是违法经营为由,拒绝缴纳罚款,并向高公局提出异议与申诉,造成高公局处理上的困扰。

  远通电收发言人郎亚玲表示,现在远通电收是“无因管理”ETC,要管理到何时不得而知,虽然双方对委办服务费各有意见,但协商状况良好,远通电收会继续与高公局沟通,希望可达成共识。 (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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