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洋酒”竟无检验标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12 兰州晨报 | ||
检查现场。 本报记者 崔雪茜 摄 省市相关部门检查显示,兰州部分大型酒店 本报讯(记者崔雪茜)9月27日,由省市工商、酒管、消协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市开展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并对酒类商品较集中的大市场和大型酒店进行节前突击抽样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大型酒店所售“洋酒”瓶身竟无进口商品检验检疫标识,且无法提供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照等。为此,酒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酒类商品时,应先注意酒瓶上的检验检疫镭射标识。 在此次检查中,酒类批发市场存在超范围经营和《酒类流通随附单》不填写生产批号和日期等现象;酒店存在所售进口酒类商品瓶身无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镭射标识,无法提供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商品经营许可证和商标使用许可证等问题。针对这些现象,联合检查组要求有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待补齐手续后再对外销售。 据了解,酒管部门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对散装白酒的查处力度,以营造安全、可靠的酒类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