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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锁定撞人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14 南方新闻网

  香港媒体锁定撞人司机

  称就是金喜明,为香港广强贸易运输公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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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姜锵)昨日,香港媒体报道称,日前在深圳恶意撞人的肇事司机身份确认,即此前本报报道在海关留有资料的金喜明,属香港广强贸易运输有限公司雇用人员。记者就此向广强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负责人和南山警方求证,他们均未否认。

  9月21日晚,深圳市南山区发生一起恶性撞人事件:一辆货柜车三度上演倒车后加足马力前冲撞人的恶性事件,造成两死一伤。货柜车随后逃逸。25日下午,记者率先在深圳市福永翠岗东路发现肇事货柜车,随后向警方报警。26日,深圳皇岗海关工作人员向本报报料,公布了海关关于肇事货柜车和司机的部分资料。

  肇事司机身份基本确认

  昨日上午,香港媒体报道称,肇事货柜车属香港广强贸易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挂靠在新丰维嘉货运有限公司名义下从事深港货运业务,车主系广强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共有20多辆货柜车,全部雇用内地司机。

  香港媒体还称,9月21日晚的肇事司机即昨日本报刊登的在皇岗口岸有两次记录的“金喜明”。据称,金喜明是黑龙江哈尔滨人,今年41岁,家住南山区前海路,当晚其驾驶没有车斗的货柜车从月亮湾大道经桂庙路前往前海路的家里,却不想在离家不远处上演离奇惨案。金喜明去年还曾因为在北环大道上交通违章被交警处分过。

  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广强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负责人苏先生,苏先生称,深圳广强和香港广强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当记者问知不知道金喜明是肇事司机时,苏先生犹豫一会儿并未否认,随后挂断了电话。

  昨晚,记者就香港媒体报道向南山区公安分局办案刑警求证,警方没有否认。此前在货柜车发现的现场,警方就曾表示肇事司机是内地人,住在南山区。

  律师称民事索赔难

  目前,事件中的两名死者姚国栋和陈良朝已分别火化下葬,伤者邱辉金尚在ICU病房,每日需要2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连日来,死者和伤者家属都在关注民事索赔问题。

  昨日下午,一直持续关注此案的律师肖文全表示,由于此案是明显的故意杀人,不属于交通事故,受害者只能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之后,才能追究民事责任。肖律师认为,由于肇事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受害者必须有证据显示货柜车车主和所属公司对此事承担责任,才可能向车主和公司追究民事责任。另外,按照保险法规定,刑事案件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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