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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报!“劣Ⅴ类水质”原是虚惊一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21 南方日报

  误报!“劣Ⅴ类水质”原是虚惊一场

  为省环保监测中心站数据传输故障所致,当时珠江广州段水质应为Ⅴ类

  本报讯(记者/袁丁通讯员/穗环宣)本报前日“珠江广州段测得劣Ⅴ类水质”的消息见报后,引起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领导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反复核查,省环境保护

监测中心站昨日宣布,由于数据传输出现故障,致使省环保局公布数据有误,今年第37、38周珠江广州段长洲断面水质类别应是Ⅴ类,而非劣Ⅴ类。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已经在其网站上登载了更正公告。

  据介绍,广州市水环境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采用了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两套系统,其监测数据准确、科学,监测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其中,自动监测系统由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建立和管理。这两套系统的监测数据都表明,1—9月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在Ⅲ—Ⅴ类之间,水质月报未出现劣Ⅴ类水质。其中,9月份常规监测表明,全河段23项水质指标中有15项达到Ⅰ类标准,2项达到Ⅱ类标准,2项达到Ⅲ类标准,4项达到Ⅳ类标准,未出现劣Ⅴ类。

  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感谢媒体对广州水质的关注和监督,环保部门将继续采取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使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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